昨晚,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拟设置和申报基本情况的公示》。

公示显示,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申请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213号)的部署要求,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我省学校申请设置。现将这些学校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浙江科技学院申请更名为浙江科技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申请更名为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申请转独立学院。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本科职业教育试点。

这也意味着,如果申请成功,杭州将增加一所高校,一所公办院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将有一所公办院校宁波工程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更名为绍兴学院,金华将增加一所本科院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同时,文件公示了这五所大学的基本情况。

大学更名基本条件表

独立院校转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办学的基本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纳入公费招生。

两校申请转学,意味着将正式从独立学院转为全日制本科院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名称不变,备用名为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申请的备用名是宁波理工。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23日。

文件显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于9月23日前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书面反映。

相关部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