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拟设置和申报基本情况的公示》。
公示显示,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申请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213号)的部署要求,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我省学校申请设置。现将这些学校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浙江科技学院申请更名为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申请更名为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申请转独立学院。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申请本科职业教育试点。
这也意味着,如果申请成功,杭州将增加一所高校,一所公办院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将有一所公办院校宁波工程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更名为绍兴学院,金华将增加一所本科院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同时,文件公示了这五所大学的基本情况。大学更名基本条件表
独立院校转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办学的基本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6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纳入公费招生。
两校申请转学,意味着将正式从独立学院转为全日制本科院校。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名称不变,备用名为浙大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申请的备用名是宁波理工。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7日-9月23日。 文件显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于9月23日前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书面反映。 相关部门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